长期停业未经营外商投资企业清理工作部署
您是第 位读者 发布日期:2017-06-03 15:03:13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有关通知精神,外资处下发专门通知,要求被授权的先导区局管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理,做到“引导年报一批、办理注销一批、依法吊销一批”, 推动休眠企业清理常态化。要求对能够联系的外资企业,如果继续经营,要督促其限期补报2014、2015年年报、报送2016年年报。企业申请、监管部门核查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已在登记窗口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要求在6月30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在清理范围内剔除。对无法联系的外资企业,要逐户实地核查,填写企业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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